各有关单位、各位研究员:
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,我院已于2020年2月14日起实施网上远程办公。现新冠疫情全面向好,我院积极响 应国家关于复工复产的号召,已于2020年3月28日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了复工复产,翌日予以批复。为认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文化服务业复工复业工作,保障我院正常工作秩序,现通告如下:
一、复工复业时间安排
根据省、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3月20日24 时之规定,自2020年4月1日起,我院将按照“企业自查、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”的程序,有序组织我院复工复业。
二、我院将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复工复业均已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,并具备下列条件:
1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制定到位。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、职责分工、疫情防控措施、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。
2、职工员工排查和管理到位。复工复业之前,要做好职工员工排查登记,全面落实体温检测措施,做好健康防护,严禁聚集性活动。
3、公共场所防疫防控到位。工作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,按要求对重点区域(中央空调、楼梯间、厕所)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;按要求落实食堂和就餐防控措施,必须独立分餐。
4、错峰复工复业组织到位。切实履行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,科学制定复工复业计划和错峰返岗措施,灵活安排职工员工分批返岗,提前统计外地人员返岗时间,错峰复工复业。
湖北省学院空间艺术研究院
2020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