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春阳—副院长

发布时间:2022-10-11 06:30阅读次数:



刘春阳,1981年生,河南固始人,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文艺学教研室主任。2005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哲学系,获哲学学士学位;201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专业,获哲学博士学位(硕博连读);2010年就职于武汉大学,其中,2013-2016年、2017-2019年,两次入选武汉大学“351人才计划”,被聘为“珞珈青年学者”。20143-20152月,于韩国岭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部任教。中华美学学会会员、中华美学学会青年美学学术委员会理事、中外文艺理论学会会员、湖北省学院空间艺术研究院副院长、湖北省美学学会理事、湖北省文艺学学会理事,主要研究兴趣在美学理论、西方中世纪美学、艺术理论等方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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